线上教育机构需要办理ICP备案还是ICP许可证?

时间: 2024年04月26日 阅读: 评论:0 作者:admin

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》要求对学科类线上教育机构实施备案审查制度。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材料主要包括:培训机构的ICP(互联网信息服务)备案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(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)等相关证照信息。

这里的“电信业务经营许可(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)”如何理解?

针对线上教育机构的“电信业务经营许可”一般指的是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,即ICP经营许可证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规定,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。增值电信业务包括:信息服务业务、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、内容分发网络业务、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、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、存储转发类业务、呼叫中心业务、编码和规程转换业务。

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、开发、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,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。信息服务许可证分为两种:ICP证—信息服务业务(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);SP证—信息服务业务(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)。通过排除法,可以得出涉及线上教育的一般就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,也就是我们说的ICP经营许可证。

如何区分线上教育机构需要办的是ICP经营许可证还是ICP备案?

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“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。“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。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、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。”

“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;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”而此处的许可制度和备案制度为我们常说的ICP经营许可证和ICP备案。

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网络用户使用网站信息本身是有偿还是无偿。在线上教育中,教育平台通过第三方教育机构入驻网站,收取广告费或网站使用费等收费模式,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。如教育机构利用自身网站宣传教育服务产品,用户付费购买的是教育服务产品,而非网站上的信息服务,属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则只需完成ICP备案手续。如教育机构同时在网站上提供付费下载录播教学视频的服务,用户观看教学视频的信息服务为有偿,则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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