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ICP和EDI许可证办理条件
1. 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。
2.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。
3.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。
4.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,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。
5.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,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。
6.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、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、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。
7.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山东ICP和EDI许可证办理材料
1. 营业执照副本;
2.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(注:股东为企业,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);
3. 公司章程;
4.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;
5. 提供至少3名人员近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;
6. 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;
7. 域名注册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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